迟交违泊罚款75天,需在更新车牌时支付。
驾驶人士如果收到违例泊车告票,必须在75天内缴交罚款,否则只能在更新车牌期间,连同附加费一次过向省政府支付,但《星报》翻查资料,当局在条例上没有交代有关安排。
这个“75天”规定,为亲身经历。于今年4月收到两张违例泊车告票,每张罚款30元,但延至上月更新车牌期间,才惊觉忘记缴交罚款,每张罚款连同附加费增至86元。连忙登入市府收取罚款的网站,但输入资料后却遭网站拒绝收取罚款。
于是致电告票热线电话查询,苦候30分钟才有人接听电话,对方更告诉记者有关“75天”规定,接听电话的职员更说:“如果你不知道(这项规定),那是你的问题。你明白有缴交期限吗?如果你准时支付罚款,我们就不会在这里讨论了。”
仔细浏览市府有关违泊告票的网站,发现网站未有列明驾驶人士拖欠罚款75天或以上,网站不会收取罚款,“即将定罪通知”也只列明罚款会由30元增至86元,没有提及75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