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中心非残障人士滥用特别泊车证及使用假泊车证情况严重,令真正有需要使用残障车位的人士无处泊车,警方指情况持续恶化。
多伦多警队泊车执法组行动主管莫纳兹(Brian Moniz)接受CBC采访时表示,2014年警方查处823宗非法使用残障人士泊车许可证的案件。2016年类似案件增至1,350件,上升了60%。安省数字显示,截止今年8月,多伦多市共发出残障泊车证12.4万个,莫纳兹表示警队执法组只有10名警员打击这种违章行为,而去年他共接获逾3,000个滥用残障泊车证的投诉。
莫纳兹和多伦多市议会无障碍设施顾问委员会(accessibility advisory committee)主席黄慧文都表示,假车证泛滥是问题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情况是家中有一位残障人士,但车证供全家人使用享受特权,事实上只有残障人士本人在车上时,才能使用残障泊车证。莫纳兹表示,甚至发现过不少案例,残障泊车证的合法使用人已经过世,但车证仍被其家庭成员使用,成为“家庭通行证”。
若被发现不当使用残障泊车证,可被罚款最多5,000元,并没收车证,但仍有许多人铤而走险,警方认为主因是残障泊车证带给车辆使用者许多诱人的特权。
CBC报道指,残障泊车证由安省政府及消费服务厅下属的政府服务处Service Ontario发出,不过车证在每一个城市范围内可以获得哪些特权,是由各市镇政府自己决定。莫纳兹表示,与安省其他地区相比,多伦多的残障泊车证包含的福利最多。有残障泊车证后可以在很多街道上免费泊车,令车主省去动辄一月数百元在市中心泊车的费用。
此外,拥有残障泊车证可以在许多禁止泊车的地点停泊,或是泊车过夜而不需与其他民众般申请特别许可。
残障泊车证本意是给那些身体残障、行动不便的司机或是乘客提供出行方便,只有在他们本人使用汽车时,才能享受上述特权。安省政府规定,取得残障泊车证的申请表格,必须由医生、执业护士、脊椎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职业病治疗师或是足病医生等签署。
安省政府已经采取或正在着手解决残障泊车系统被滥用的问题,有关措施包括改进申请表格,令泊车证更难以造假、将临时残障停车证的有效期由6个月降至3个月、使用新手段发现及打击使用假证行为、与市政执法人员配合共同打击滥用,并建立标准化的报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