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生效的新税法可能会增加不少购车族的税务成本,具体增税额要视车辆用途、居住州、车型、贷款方式而定。
2018年国税局对业务用车(Business Use)扣减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为“实际费用”法,即扣减所有与该汽车有关的商用费用,包括汽油、维修、保险、牌照、贷款利息、租赁费用等;第二种为里数法,2018年国税局对汽车行驶的标准是每哩0.545元,如果汽车跑2000哩,便是1090元。但未报销的工作相关开支(Unreimbursed Job Expense,2106表)从2018年起取消,对平时开车跑业务的W-2雇员影响很大。
企业用车:大企业是税改的最大受益者,但中小企业也能从中受惠不少,除了新税率(C公司21%,S和P可获税前20%业务开支扣减)外,主要获利体现在设备投资(如车辆)和折旧方面。新税法对2017年9月27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取得并投入使用的符合条件的特定资产支出,当年允许100%费用(Full Expensing)作税前列支扣抵,无须作逐年折旧(Depreciation),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底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允许继续费用扣抵,但是扣抵比率每年以20%递减,有效缓解企业前期纳税负担。不过该优惠政策仅实行五年,实质上是利用时间差带来递延纳税的优惠,缴税总量并没有发生变化。
企业主可采用的折旧办法还有第179条款(Section 179)和“奖励性折旧”(Bonus Depreciation),旧税法的第179条款规定购买设备当年最高扣抵50万元的购买费用,剩下的部分继续折旧,新税法将此金额上升到100万元。在第179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上,可以再使用奖励性折旧获得额外扣抵,在旧税法下,2018年可获40%额外折旧,2019为30%、2020为20%;在新税法下,为100%额外折旧,对于符合条件的设备可在当年扣抵所有购买费用。
新税法提高了企业买豪华车(Luxury Car)扣抵额,旧税法第一年折旧额是3160元,而新税法第一年折旧额就高达1万元。旧税法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折旧额分别是5100元和3050元,新税法为1.6万元和9600元。旧税法第4年及以上的折旧额为1875元,新税法为5760元。不过,如民众想购入运动休旅车(SUV),凡是超过6000磅以上的SUV都不受此限制,可享有100%折旧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