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运输部昨天宣布通过《为加拿大人强化汽车安全法》Bill S-2法案,为的是要进一步保障加国马路安全。在这新法例下,车厂在回收有问题的已出厂汽车,将会受到更严密的监管,如有违规将要面对更严峻的惩处。
在昨天宣布通过的《为加拿大人强化汽车安全法》(The Strengthening Motor Vehicle Safety for Canadians Act) Bill S-2,加强联邦运输部权力,可勒令车厂回收认为有问题的汽车。在此之前,对于车厂回收行动政府是处于被动地位。
可下令车厂负责相关维修费
联邦运输部部长嘉诺(Marc Garneau)表示,加拿大人可能会感到惊讶,在政府推出《为加拿大人强化汽车安全法》之前,为何在本国,只有汽车制造厂才有能力回收安全有问题的汽车。而在这新法例下,就赋于政府更大的权力,主动对于有安全问题的汽车要求车厂回收,目的是要将加拿大人利益放在首位。
在Bill S-2新法例下,赋予联邦运输部新的权力与能力,要点如下﹕
*可下令车厂回收有问题汽车,将损毁部件修好。
*可下令车厂要负责所有维修费用,不得转嫁消费者。
*可下令车厂要对被回收的汽车进行测试,并必须要将报告结果呈交联邦运输部。
*可下令必须将新车修理妥当后,方可推出市场发售。
*同时,在被指违反汽车安全法(the Motor Vehicle Safety Act)下,政府可与涉车厂进行协商和解。
以上法例述条文赋予联邦运输部的权力,将有助提升保障加拿大人,在涉及汽车安全事件中,弥补车厂所面对的行动不足。
另外,在该新法例下,赋于联邦运输部的能力,包括以下两大要项﹕
*涉及汽车安全问题,提升更严格的汽车测试效率。
*允许更具灵活性的支援创新科技,例如连接及自动汽车。
在该新法例下,亦同时为加拿大运输部,对于将来违规车厂的行政罚款设下基础,每宗涉及汽车安全法的违规事件,罚款额可高达20万元。
在Bill S-2新法例通过前,加拿大只有车厂可因安全问题而有回收行动,但由现在起,如果涉及公共安全,政府是完全可以采取主动行动,勒令车厂回收有问题汽车。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将制订行政罚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