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个星期日,下午如常开车去太极拳班上课,那天为了不迟到,开车比较急,路经一条街道有部车子停在那里,有人正慢慢下车,停了好久,我想超越,想不到一超车,就听见后面警笛大鸣,由后视镜见到一部警车闪着警灯在后面跟着,真的神不知、鬼不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它盯上了。心想:“糟糕,这是双黄实线,禁止超车,这回不知道要如何处罚哩。”。
深呼吸一下,想起数月前仔细读过的一篇文章,专家教人如何躲过交通罚单,我就尽量依照它的建议来做:在停车关闭引擎后,将前后车窗都摇下,双手搁在方向盘上,如果是天黑还可以打开车内的灯,让警察可以看清车内情况,以示违规者(本人)不会造成威胁。这种做法是因为警察不知道拦下的是谁,也许是杀人魔或通缉犯,也不知道车子的后座有否藏有枪械或其他武器。
把手放在看得到地方
那是一位年轻白人女警,很有礼貎问我:“你知道为何要截停你?”我答:“我错了,不应该在双黄实线超车,我十分抱歉。”她说:“你的车已越到对面的车道,这很危险,可能与迎面的车辆相撞,造成车祸!”我连声道歉,她又说,“请出示你的驾驶执照,及汽车登记证。”我由钱包内取出交给她。专家建议千万别在警察抵达前,在前座杂物箱内翻找证件,因为如此行动可被误认为是找枪,要把手放在看得到的地方而且不动,这样警察知道你尊重他,不会对他们造成威胁。
她取了我的证件,回到警车,相信是输入资料到警方数据库查询,在车上等待时感觉很久,虽然实际时间并不长,其间心中盘算:希望能够化钱消灾,已经满足,不要被记点,否则会影响驾驶纪录,更会引致将来汽车保险费增加。警察回来了,打断我的胡思乱想,她说:“你知道吗,你车右后方的煞车灯不亮,这是不安全的,需要尽快更正。”对此我佯作不知,以免加多“明知故犯”一罪。其实三个月前一位太极班的同学曾向我提起此事,我计画等天气稍暖时,自己尝试修理。她接着说:“在十天内,你要修好它,并被确认修妥后,在30天内将结果寄回销案,否则汽车登记证会被暂停或吊销。”然后递给我一张打印纸。
只收到交通违规警告
接着又说到我的交通违例,大意是我的违规超越很危险,会出车祸,造成交通意外,可以令到自己及他人身体受伤害,这次给我一个交通违规警告(Traffic Violation Warning),又都列在另一张打印纸上。如此结果令我喜出望外,我连声致谢,这次我是非常幸运,能够不必收到罚单,实在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完美结局。事后分析,可能与我良好驾驶纪录不无关系,在大华府地区30余年,除了没有任何犯罪纪录外,也从未收到严重交通违规罚单,虽然偶尔被交通监控摄影机逮到,都是付罚款了事,并不列入纪录。另一方面,我深信,这次与警员互动适当,对她宋造成威胁,尊重、镇静、都是重要因素,加上面对我这长者,彬彬有礼、又能知错道歉,于是就网开一面,放过我啦。
回家后,立即动手修理煞车灯,先翻阅“车主手册”,有图片展示各种不同功能的灯泡位置,及解释如何更换。经过一小时的尝试,换上了新灯泡,一踏煞车掣,新灯泡发出耀眼的光芒,成功了。下一步,就是要被确认修好,根据指引可以到本州特许的私人验车站检验,但他们不接受预约,而且还要收费。另一个选择是到某些警局办理,找到了在居家附近的警局,他们是全天候,并且完全免费。第二天,到了警局不消十分钟就搞定,而且通过警方内部电子传递,为我销案,同时给我一份证实已合规格的电子收据,真是太好了。
事后上网了解一下,我当天违规情况,在马里兰州可能被控两种罪名:鲁莽驾驶(Reckless Driving)- 罔顾他人安全的驾驶,一旦定罪可被罚款1000元以下,及记上六㸃,相信会大幅增加以后的汽车保险费。另一种是疏忽驾驶(Negligent Driving)-粗心大意的驾驶,它可能导致危害他人,一旦定罪可被罚款140元以下,及记上1㸃,相信也会増加汽车保险费。平心而论,我的情况她定我一个疏忽驾驶,也绝不过分。
一旦辩解反会收罚单
那天被截停后,仍然去太极班上课,与同学聊天时提到交通违规被警察截停,他告诉我,有一次在驾驶中也被警员截停,由于他自认没有错,而与警察辩解了几句,结果警察当场开出罚单,至今他仍耿耿于怀。
当然这些提议都是后见之明,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驾驶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