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再次指出,大麻合法化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为所欲为,相反,违反《大麻法》者将受到更严厉的惩处。联邦政府新移民和临时居民,由12月18日起实施的危险驾驶新罚则,把麻驾在内的最高监禁刑罚,从5年增加至10年,即已符合永久居民和临时居民因严重犯罪遭遣返的标准。
据加通社报道,除了非法生产或分销大麻以及把大麻运往境外,和向18岁以下的青少年提供大麻,会处以最高14年监禁外,自12月18日起,新的危险驾驶处罚也将生效。包括醉驾、麻驾和毒驾在内的大部分此类危险驾驶行为的最高刑罚,将从现在监禁5年增加到10年。这意味着已经达到可以把新移民遣返的严重犯罪的定义。
刑罚增至10年符遣返定义
移民部本周较早时在其网站发表了一份声明,提醒公众:“这些新刑罚对永久和临时居民的影响可能很大。”该声明是未来几周内,将推出多管齐下教育活动的第一部分,旨在确保新入境者了解加拿大新的危险驾驶法,对他们的居留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联邦移民部长胡森(Ahmed Hussen)的发言人表示,移民部向永久居民和临时居民发出的主要讯息是,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加拿大法律,包括对大麻相关犯罪和违规驾驶的严格新规定。如有违反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和身分的后果。
从事移民和难民相关工作的人士指出,这些处罚将对公民和非公民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为新移民制造障碍。即使在另一个国家发生了驾驶违法行为,移民官员也可以裁定一个人因“严重犯罪”而不能进入加国。
根据联邦移民法,永久居民或外国国民如果被判犯有在加拿大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的罪行,或实际服刑6个月以上者,可被视为不可入境。此外,同样的规则适用于在另一个国家犯下同等罪行的人。
被批多了不履行国际义务借口
移民部表示,新的大麻法和危险驾驶条款,可能意味着永久居民可能失去身分,而不得不离开;临时居民,包括:游客、国际学生和外劳,可能无法进入或留在加拿大;难民申请人可能没有资格把申请递交难民听证会。此外,永久居民和外国人,包括家庭团聚类移民被担保的成员,上诉权也可能受影响。
加拿大难民事务委员会行政总监Janet Dench则批评联邦的做法,使加拿大将多了一个不履行对难民的国际义务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