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政府平均每个月向司机发出高达19万张违章泊车告票。如当事人对告票处罚有异议,以往做法是必须前往市政府填表登记要求上庭,然后经过长达数月排期,最后才能前往安省法庭出庭申诉,由法官就泊车争议作出裁决。现时市府推出新做法,令一些情节简单、罚款额有限的告票当事人可不必上庭申诉,而透过市政途径解决。
多市政府由4月28日起在市府大会堂(Metro Hall)设立窗口,在现场受理泊车告票的申诉。市府希望透过这新做法,为公众提供高效、方便方式处理解决泊车告票争议,减少前往法庭申诉的个案积压和长时间排期等待。
新做法是在市政厅内设立有“审查官员”(Screening officers)值更的服务窗口,告票当事人可以在现场当面向官员提出争议和申诉。官员可检视有关情况,如果认为符合条件,他有权利现场将泊车告票取消,或是改变告票上的处罚。不过,这新做法是为了减少上庭的机会,但不保证所有见到市府审查官员的人,都可以取消或更改告票,当事人只是多了一次就其告票申诉的机会。如果告票当事人对审查官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向听证官员(hearing officer )要求进一步复核。听证官的决定则是最终决定,不得再上诉。
市政府发言人表示,目前民众有关泊车告票争议投诉最多的是,要为一张四、五十元的告票登记、排期、上庭,前后困扰几个月时间甚至更长。新的做法将给民众带来一个更加快速、公平的申诉程序,包括民众可以在网上预约,对他们方便的时间前往市府大会堂同审查官见面,甚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和相关的支持其申诉的文件,不必与预审官见面。市府相信通过这做法虽然不能避免所有争议上庭申诉,但是整个申诉过程将比上庭大大缩短。
华裔市民陈先生听闻这一做法之后表示非常欢迎。“加拿大有一些现行的做法的确是落伍,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可以透过智能手机来控制泊车的时间和缴费。一些城市已经研究用机器人代替人工来执行泊车附例。技术已经进展到这样发达,处理泊车告票的方式当然也应该与时俱进。”
华裔赞省时
陈先生表示以个人经验,如果是罚款的数额不大,比如低于100元,即使是他认为收到告票不合理,通常也不会去法庭申诉,主要是手续上过于麻烦。“以前收到告票后都是要先去市政府登记填表要求上庭,然后等排期,然后再出庭。为了一张几十元的告票有可能耽误两天时间,不如缴了罚款省事。反正泊车罚款也是多伦多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就当给多伦多市多贡献一笔税收。”
陈先生表示,市民行使自己的权利上法庭申诉,是要求一个程序的正当性和公平公正的对待,当然没有错,只是市民收到告票的情形和原因可能千变万化,申诉的理由也有千百种,对法官而言无非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动用法庭资源解决这些微小的争议的确浪费。市政府的新做法既给民众申诉机会,又可节省市民时间和法庭资源,值得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