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例泊车会遭罚款处分,故此亦应小心在意。
通常在商业区及主要街道,都设有收费表停车位供短时间泊车之用,一般最长可泊2小时。但泊车前仍宜先仔细阅读有关说明与指示,因为部分车位可能有泊车时段限制,稍一不慎,违例泊车可能被拖走﹔惟晚间及星期日则通常可免费泊车。
住宅区的街道一般不准通宵泊车,惟若因车位不足而需要整晚将车泊在街上,则可向政府申请夜间泊车证。此外,还有些按照泊车条例规定不可泊车的情况﹕
- 绝对不可停车在路面上,如有必须,应将车驶离路面,停在路肩处﹔
- 不可在道路的弯角、上或下坡处停车,除非道路两面均可清楚看到125公尺范围﹔
- 不可泊车在阻塞行人路、交叉口及道路入口处﹔
- 不可泊车在消防龙头前三公尺范围内﹔
- 不可将车泊在道路上、下或平交桥之100公尺之内﹔
- 若道路上有入口通往酒店或剧院,而该等场所又正在使用之中,不可将车泊在入口对开路边6公尺以内﹔
- 不可在交叉路口9公尺范围内泊车,如该处装有交通灯号,则不可在路口15公尺范围内泊车﹔
- 若道路上有火车铁路平交道,不可在贴近路轨之15公尺范围内泊车﹔
- 不可将车泊在阻碍已停泊车辆开走之处﹔不可泊车在会阻碍交通或铲雪的地方﹔
- 打开车门以致阻碍交通或上落客过久,均属违法。将车泊在指定为伤残人士而设的车位上,会遭检控,罚款由50至2000元。
告票及罚款
违例泊车通常会收到罚款告票,收票人假如没有抗辩,就要在15日内将告票及罚款寄还,亦可亲身或委托他人缴交罚款,如有异议,可以要求聆讯,则须在告票背面之不认罪(Not Guilty)栏签名,并将告票寄回,等候通知排期上庭。伤残人士可向交通厅申请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惟申请表须附上医生证明。申请表格可向住处附近之驾驶及汽车执照办事处索取。获发证件后,便可以将车停泊在最接近公共设施、商场及超级市场,髹上轮椅标志、专供伤残人士使用的车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