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闯红灯的交通告票,拖到今天才开庭,本来按老崔过来人的经验 – 已经二进宫啦,输一个赢一个,呵呵! – 到了就要中文翻译,还要普通话的,先往后推迟开庭再说。可等俺提前二十分钟报到,门口的接待就让直接进庭等着,到里面才给我警察的报告,当然全是法语的;正琢磨着呢,边儿上一位agent过来问看不看得懂警察的报告,当然说看不懂,于是就把俺叫到庭外面,开始逐句给俺翻译,也没问要不要中文翻译的事情,先听警察叔叔咋说的吧。。。没翻译几句,俺就觉得不对,这不是胡说八道嘛! 明明是他们已经给另外一主儿开完罚单正要回车上,非说成正在开罚单的时候看见俺违章;明明是俺绿灯转桔黄再转红灯的瞬间犯的规,非说俺转红灯2秒以后闯的,不讲道理嘛! 这是警察报告的原文: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终于轮到俺了,法官让如实陈述,俺就连说带比划的重复解释了当时的情况,一再强调是为了警官的安全而无意忽略了信号灯的变化,等意识到是红灯的时候车已经出了白线在路中间了,路口左边的车正在等待信号灯变绿,如果我这时候停下来当然是不安全的。陈述完毕,代表警察出庭的律师问俺知不知道当时警车的位置,是 in the middle of the intersection, or behind the white line, 我肯定的回答是 behind the white line; 又问另一辆违章车的位置,我说天黑不确定是不是 in the middle of the intersection,然后这律师就向法官建议俺有罪,奶奶滴。。。法官问你是否反驳,我说 “I made the mistake for the sake of officer’s safety and too focused to the traffic.” 法官再问 “Do you have anything to say?”, 俺说没了,心说等您大人判决了。然后法官就开始自言自语,说俺的陈述和警察的报告互相矛盾,但他怀疑警察在给另外的违章者开罚单的时候会注意到我闯红灯,在这一点上他比较相信我的陈述,而且确信我没有夸大当时的事实;如果停在路中间的话会危及到俺自身的安全,等等,等等,最后就说了 “You are quit”,见俺一脸的困惑,估计是没听懂,又加了一句 “You are not guilty.” 噢,这句俺听明白了,赶紧说”Thank you sir” 然后扭头就走出法庭了,哈哈哈。。。其实今天也算运气比较的好,我出庭的时候已经是快下午5点了,法官大人明显的比较疲惫,而且之前的一个违章超速的辩护人频频打断他的陈述,让他比较的不耐烦;轮到俺的时候俺认罪态度比较诚恳,也没敢贸然打断他最后的判决陈述,估计他也想赶紧判完就完了。。。总而言之,无罪判决,免去了3分,省了$245,重要的是记录清白,不会涨保险啦。。。老崔可就惨了。。。还有一张驾车违章打电话的单子等着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