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者须遵从安河交通规例,违例驾驶及泊车等将会遭受不同方式的处分。
扣分制度
驾车者如违例驾驶,将会被按安河违例驾驶扣分制度处理,并将有关记录留存在驾驶者档案上长达2年之久。
见习驾驶者
持有G1及G2驾驶执照者均为见习驾驶者,直至考获G级驾驶执照为止。见习驾驶者若被扣9分,便会遭停牌60日处分,由其将驾驶执照交予交通厅(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拒交出驾驶执照,停牌期可能增至长达2年。停牌期满后,事主驾驶档案上被扣分数纪录会减至4分。
非见习驾驶者
因交通违例被扣至6分时,驾驶者会接获交通厅要求改善驾驶习惯之通知﹔当被扣至9分时,驾驶者会被邀出席会谈,讨论其驾驶纪录及不应遭停牌理由﹔或有可能被要求重考执照,假如不能通过,驾驶执照便会被吊销。若事主缺席面谈,或者在面谈中未能提出不应被停牌理由,将会被停牌。
驾驶被扣至15分时会遭罚停牌30日,由交出执照日期起计算。停牌期间,其驾驶纪录上之扣分会减至7分,因而停牌期过后,在涉及任何违例驾驶均须往交通厅出席面谈。如被扣分数再增至15分,则会遭停牌6个月,由交出车牌日起计算﹔如不允交出驾驶执照,停牌期可长达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