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不敢说什么经验之谈,大家就当一故事看吧。
早听说美国加拿大交通事故多如牛毛,自己也很不幸的亲身经历了一回。事故发生在去年圣诞前夜,本人驾车从小路上大路,和在大路上超速过来的一辆车碰撞,警察来了以后经过一通询问说我没有让路给有路权的车,因此负全责,扣三分罚110加元。和媳妇一研究商量,发现给我出具的罚单上车牌号出现了错误,于是决定运用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庭为自己辩护抗争一把。
经过一番准备,6月份第一次出庭。当时怀着侥幸心理,希望警察或者法庭提供的翻译没到场,这样我就不战而屈人之兵了,结果该来的全来了,一看这架势我心里就有点发虚。进到法庭以后首先被检察官叫了过去,说如果我认罪她可以给我把罚款从110减到80,扣三分改为两分,我一想觉得不值,就说选择上诉。等轮到我的时候,法官说今天案件太多,决定给我改期,改到9月27号。我想也只能先拖着了,至少还有一次机会,就同意了。一次庭审毫无结果。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上庭就从容多了,也不再怀侥幸心理了。和第一次一样,也是该来的全都来了。在翻译的陪同下进到法庭,照样是被检察官叫过去,这回这老女人直接问我是否准备好上诉了,我想你一检察官牛什么牛,凭什么总你牵着我鼻子走,看我用自己的权利拾掇拾掇你。于是乎我反问她:不上诉的话你能给我啥优惠吗?检察官一听愣了一下,估计是觉得这孩子上道,知道给我们法庭工作人员省心省力,于是就很高兴的提出了上次的条件,我一听当然不同意了,就说我还要上诉。这下检察官脸色不好了,叫我回座位上等着。
原以为又跟上回一样继续等,结果检察官在跟所有人谈过一遍以后又把我叫去了,说决定换一个较轻的罪名“干扰正常交通”来起诉我,罚款进一步减少到50,不扣分,没有记录,问我是否同意。说实话没有记录这条还是很不错的,但这50块钱能给老婆买鲈鱼,给老丈人买月饼,给自己买点心,何必花这上面呢,不如降低个姿态打蛇随棍上,让她干脆撤销指控算了。于是跟检察官摆出一幅可怜相求情想让她撤销指控,她不同意,说证人和警察都来两次了,不能撤销。我马上又说要不把分跟钱全减了,我考虑认罪。检察官还是不同意,还说自己是个honorable prosecutor,我说那我还选择上诉,反正我有备而来。检察官听了脸色更黑了,就问我你为什么不接受我条件,你为上诉准备了什么?我想我能告诉你吗,提前告诉了你让你有心理准备?上了庭是我用手里的证据跟你掐,我才不暴露自己的底牌呢。于是乎我就很外交的说我准备了我能准备的,我要为自己当庭辩护。要说检察官还是受过一定专业训练,从我的话语中就推断了我想省钱,于是就吓唬我说她在起诉我的时候可以把罚金提高到500甚至1000。可惜我对此早有准备,知道我只要上庭就算败诉罚金也不会超过110,更何况还可以和法官求情减少呢,于是坚持说我就要上诉。检察官没辙只能让我回去继续等。
转机就在等的时候发生了,先是给我开罚单的警官不知为啥走了,然后出庭的证人,就是当时事故的对方车司机跑过去跟检察官说她不确定我就是那个撞她的人,说他们中国人长得都一样。我心想你他妈个阿三大妈怎么说话呢,你全家长得都一样,你家方圆五百里长得都一样。检察官一听证人要跑,再一看警官已经跑了,无奈的把我叫过去,跟法官说证人和警官都不在,此案证据不足,所有指控撤销,我胜诉。就这样,历时9个月,成功地省掉了罚款和免除了扣分。
不得不说今天运气成分还是很大的,不过我要是不坚持到最后好运气也不会垂青我。虽然最后胜诉了,但在准备和出庭的过程中还是花了不少精力和承受了不少压力。以后开车还是得格外小心,自己没路权宁可多停会,就算有路权也得四下察看安全了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