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初在儿子的中文学校旁边被一个警察叫停,终于拿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张告票,上个星期在荷屯区法庭选择不接受和解,不认罪,跟检控官来了一次真刀实枪的较量,检控官被迫当厅放弃检控,我被无罪释放。
下面阐述一下细节,以便有类似案子的人学会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我得特别申明,最重要的是做一个好司机,永远小心开车,这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不要从我的文章中断章取义,或者耍小聪明玩弄技巧。
其次这篇文章不是教你怎么打官司,每个人的案子都不一样,我这个也只是小的案子,如果你的案子超过3点,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请找专业律师,我不是学法律的。
再次感谢众多前辈分享的经验和教训,从他们那里学到了很多法律基本常识,比如检控官不能因为你抗拒而增加额外的惩罚,当然可能的从轻处罚就没有了。
再罗嗦一句,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开车怎么小心都不为过,不能老是指望自己的运气。自从拿了告票,开车更加小心了。
自从我6年前拿了驾照,就知道开车是个很危险的事情,尤其是我这种性子比较急的人,幸亏我也是一个感悟比较好的人,所以我时常提醒自己:在沮丧兴奋疲劳愤怒的时候,在家里人与你吵架的时候,在暴雨大雪的时候还能开得好车吗?刚开始的时候也出过几次险情,凭着良好的运动感,都躲过去了,我知道不能老是靠运气,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我经常琢磨怎么才能当一个好司机。凭着这些思考,出现险情的次数越来越少。
然而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脚,因为一些很偶然的原因,这次警察截停我,告我停牌没有停死,扣三点,罚110元。
像我这样的守法公民当然选择上厅,上厅离拿到告票大约过了7个月,离上厅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开始在网上收集资料,发现了著名的paul的帖子,把它认真看了一篇,发现准备得有点晚了。
上厅那天是下午,但我上午就去了法庭观摩学习了一个上午,法庭只要遵守里面的规则是可以随便进出的。虽然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法庭,可是却没有激动和惶恐的心情。
里有两个法庭挨在一起,每个法庭二三十个人等待审判,也见到了几个所谓的告票专家的拙劣表演,无一例外,上午所有的警察都到场,翻译都到场,证人都到场。可能是小案子法庭,没有见到庭警。
审判进行得很快,每个人上去大约只说了几句话:我认罪……没有看见一个说我不认罪的,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事先跟检控官达成交易的,上厅只是申诉一遍。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抗辩,有点失望。
我也提前见到了我的翻译,翻译不能跟你讨论任何关于法庭的事情,开始不懂,还傻傻地问了几句。
中午休庭的时候碰到另外一个热情的中国人,看样子他对法庭比较熟悉,从他那里得来几个比较有用的资料,他说警察第一次一般都会来,因为这算是他们上班,法庭也会把他们的案子全排在一起,但第二次因为案情的进展,他就得单独为一个案子跑一趟,如果是小案子,他就没有那么容易申请加班,多半也就不来了。
然后跟他商量了一下我的案子:检控官如果没有给我一个好的offer,我准备上厅抗辩,理由是基于厅审通知书上的两个错误信息,他指出凭控方控词上的错误取消控诉是铁定的,但凭庭审通知书上的错误有点不靠谱,所以根据他的信息我中午回家重新调整了策略,用庭审通知书上的错误把庭审推到下一次,这样警察多半不来了。法庭就在高速边上,从我家到法庭用不了15分钟。
下午早早赶到法庭,从1点开始检控官跟每个嫌疑人商讨案情,其实当你有铁证驳倒检控官,可以不理这一步,直接上厅,在这里没有看到传说中的调解员,应该是有人把检控官当成调解员了,顺便说一句,检控官是不穿制服的。几乎每个人都跟检控官见了面,我本来是排在比较靠前,故意串到后面几个位置去,先观察一下他们在谈什么,检控官一般给一个比较轻微的处罚,问你愿不愿意认罪接受这个处罚,大部分都接受了。但也不能走,得到法庭上向法官申明认罪才能走。
所有的警察也得排队跟检控官报到,他们是证人,一字7个警察,比上午阵容还庞大,排得整整齐齐坐在后面。
到我的时候因为翻译没有到场,检控官让我到边上等,所以我变成了最后一个,人很多,庭前的半个小时远远不够,一个小时时候检控官决定不再跟剩下的人商讨案情,正式开庭,这个时候我就在琢磨如果检控官没有给我一个商量的机会,我应该可以用这个理由推翻控诉,但可惜的是后来发现检控官根本不给我这个机会,在快刀斩乱麻地一通”我认罪”之后,厅上少了一半人了。其中只有两个无罪释放,其中一个因为没有波兰语翻译,只得放了。另外一个女的100公里高速超速15公里,检控官也放她一马。
中间休庭的时候,检控官把剩下的人过了一遍,轮到我的时候,我首先就向他提出要disclosure,检控官反问我为什么,我就说我是一个法律生手,希望能看几眼以决定我下面的行动,检控官没有办法拒绝,因为这是我的权利,所以他把警官叫来,让她给我看disclosure,警官于是把我带到法庭外面,打开她的工作记录,照着上面念起来,上面的数据很详细,那天她正当班,天气如何等等等等,然后念到我的情况了,我面无表情地听着,我的翻译因为只我一个中国人,所以一直跟着我,成了我的专职翻译。
听着听着,我突然发现警官的描述好像是错误的,我仔细看了一下她的记录,记录上也是错误的,但我的举动引起了她的警觉,她念着念着,突然发觉她搞错了,她说这是另外一个人的,你的在这里,她翻到另外一页,找到我的,这次我看了一下,没有任何错误,看样子得回到老路。下次得学会沉住气。
回到法庭因为检控官比较忙,叫了旁边一个女检控官来帮忙,所以我的案子落到了她的手里,为了确认她也是检控官,我还特意问了她是不是检控官,然后她就给我提供一个选项,认罪罚3点降到2点,110元降到60元,我就说根据我的清白的驾驶历史,能不能给我一个更好的offer,女检察官说:就是因为你有清白的驾驶记录我才提供这样一个offer,看样子我的清白驾驶记录只值1点。没有多少犹豫,我毅然选择了不认罪。然后就等待法庭审判。
在上半场审判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这一点,如果没有好的deal,我该怎么办,如何真的有好的deal,我又该怎么办? 那种彷徨,那种迷茫和患得患失,就像7年前我第一次登陆,走出皮尔逊国际机场,那种心情是何等的相似。但不同的是我这个人,经历过这么几年的历练,我已经知道这些情绪没有用,勇气和决断才能帮到我。
下半场开场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一场传说中的抗辩,嫌疑人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流利的英语,看样子比较精明,应该还受过高等教育,他没有请律师,但看样子他的案子不算小,检控官叫来了一个控方证人,于是控方证人开始阐述他的所见,然后嫌疑人开始辩护,很快我就发现这个嫌疑人过分自信了,他犯了一些连我都知道的错误,比如打断证人的说话,所以法官不客气地教育了他一下,他的攻击方向也是错误的,老是纠缠证人说辞里面逻辑的不严密处和用词的不准确性,我已经想象到了检控官官该用什么来反驳:
“我的证人只是一个偶然路过的人,他不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所以我认为一些不严谨是可以原谅的”
当然这些都是我事后推想的,当时我正忙着琢磨我的证词,没有心情管他的案子,只记得法官对这些指控无动于衷,我怀疑法官也能猜得到检控官的反驳。
后来他有点抓瞎了,最后居然去询问证人的汽车行李箱里装了什么,说是迟那时快,检控官迅速蹦了起来,快速说了一个单词,我没有听懂,但是是头猪都知道嫌疑人要挨训了,果然法官态度严厉地询问这跟案件有什么直接关系,这样折腾了一个小时,法官宣布因为时间原因,这个案子下次再继续审理。
过了他之后,很快就到我了,法官照例问我你是不是XY,我马上指出法官这是错误的,我说审判通知书上的名字是错误的,我的名字应该是XYZ。
法官确认我的正确名字之后就说话了:既然你已经到场了,说明没有影响到法庭的审判过程,而且控方控词上名字是正确的……看样子法官反应速度也很快嘛,几秒钟就能想到这么多说法,可惜的这才是我的火力侦察,等我把另外一个错误拽出来的时候,看你还好意思把这些话再说一遍。
我在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要把翻译的资格盘问一下,还是直奔主题,这个时候检控官对法官说了一句话,我还是没有听懂,只听见法官好像和翻译同时对我说,控方放弃了,你可以走了。这么快?看样子我又做了一回标题党。我怀着愉快地心情跟法官大人和检控官说了谢谢,当时都不记得是用英语还是中文说的了。
在法庭上憋了几个小时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的几句话,实在憋得难受,只得写在我的Blog里了:
法官大人,可是在审判通知书上还有另外一个明显错误,然后想象着与法官大人确认这个错误……
法官大人,由于我的审判通知书上重要的数据有两个明显的错误,对我造成了很大的迷惑,导致我对自己的案子准备不足,因此……
到这个时候我认为控方有可能放弃了,如果不放弃,那也没有关系,让我把话说完:
因此我请求法庭改正通知书上的错误,并推迟到下一次审理,以便我有时间准备我的案子。
再把问题想难一些,法官会不会不愿意改期,经过前期的研究,我知道法庭是一个最讲究程序正确的地方,所以法官必定会同意延期。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别人常说的打官司实际是打程序。
取胜的原因:
第一,运气,通知书上出现两个错误不是每个人都能碰到的,所以再罗嗦一句,请谨慎驾驶。
第二,清白的驾驶记录,检控官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只是忙着去抓真正的坏蛋,没有时间陪着我们这些良民聊天。
回到家刚四点,但感觉这一天好漫长,中午不敢多吃,现在感觉肚子特别饿。
一点感悟:
惩戒的代价:法庭上由政府支付工资的人员有十几个,包括出庭作证的警官,凭那点微薄的罚金是不能支撑起这个开销的,这还是普通的小案子,想像一下如果把一个真正的罪犯从嫌疑人一路审判过来需要花费多少金钱,把他关到监狱里还得再花费多少金钱。对于我自己代价是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自己的案子。
那我们这些良民能做什么?第一永远做一个良民,第二如果见证真正的犯罪和事故,请不要怕麻烦,站出来做一个证人,如果我们都不能这样做,那加拿大就离我们已经离弃的那个地方不远了。
惩戒的目的:法庭与民众的关系其实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很相似,惩戒的目的是教育民众守法,而不是为惩戒而惩戒,如果失去了这个目的,任何严厉的惩戒都是无效的:不管是严打还是国家机器的冷酷。我来自的那个地方,很多时候在见过政府官员之后,我总有一种冲到街上买把刀的冲动。而在这里,虽然有时政府官员也很讨厌,但还没有那种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