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午餐时有同事说了这么个事:其家人开着一辆10年以上的旧车经过一个停车场被一个国女从停车位倒车出来时撞了,但撞的力量不大,下车检查了一下除了有一点点痕迹,看不出明显的损伤。对方知道理亏连连道歉,并主动提出当场给100刀现金私了(不需要收条)......
如果你遇上这种事如何选择,收钱私了?还是算了饶人一回?报警/报保险?
A:处理结果是:当时犹豫了一下,但考虑之后决定收了100刀私了。理由是:观察车子的被撞的门缝处有点变形需要修整,另外也想让对方破费买个教训,倒车不观察后面情况确实非常危险,别说是停车场,在自家车道上出人命的例子不少呢
在private property的停车场是不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也就是无论谁撞了谁,都没有过错方,各自负责,报警和报保险都没用,除非有人受伤。这个我两年前被撞后学习到的。所以对方主动给$100你朋友应该偷着乐。
好像是有这个说法。那样,报保险岂不是自讨苦吃?保险公司一般怎么处理?
我上次的经历是,在商场购物完以后出来停车场取车,发现车被刮,有目击证人给我留下字条说他们看到经过并拍了照片。于是我就报警报保险。因为有目击证人并且车被刮的时候我不在场,完全不可能是我的责任,警察是来了,也联系了目击证人,找到了刮我车的人,但同时警察也告诉我说对方可以赔偿我,也可以不赔偿我,对方保险公司也没有责任赔偿,因为事故发生在private property并且无人受伤,但是对方保险公司有可能把事件记录备案,涨他保费。
应该是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赔,有警察报告和证人证明不是你的过错,应该不涨你的保险。
这个说法不准确。刚被碰,对方100%责任。保险公司也确认了。现正准备去修车。
瞎说。我家LD在停车场行驶过程中被突然倒车出来的中东大妈撞了。保险公司判中东大妈全责。有证人。
即使保险公司认定谁过谁错,即使有证人,只要对方不承认,拒绝赔偿,也是法律允许的,只是这样做不道德而已。象我的例子,有目标证人,又拍了照,警察还是告诉对方:你是不需要赔偿的。
上面回答你了,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对方涨保险。
只要有证人,或是有警察到场且事因容易判断,保险公司会有说法的。若是无证人、事因难于判断且双方各有各的说法,保险公司在不好作出判断情况下才会各打50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