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数月的反复讨论与斟酌,多伦多市政府终于在昨日(5月3日)晚通过了新例法,Uber 在多伦多的运营从此走向了合法化。新例法还允许出租车司机在乘坐高峰期使用 Uber 类似的手机 APP 招揽乘客。
在昨日的市议会上,许多市议员警告称 Uber 这种使用手机 APP 将非职业司机及其私人用车与乘客联系起来的共享打车软件对出租车司机的工作以及乘客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但最终在多伦多市长庄德利(John Tory)的游说下,市议会以27票比15票通过了新例法。
昨日通过的新例法措施包括:
- 允许 Uber 等私有交通公司在多伦多进行运营,只能通过手机软件进行订车服务,最低交通费为3.25元,没有最高收费的限制。
- 允许出租车在乘客高峰时段采用手机软件揽客,可以使用折扣价格吸引顾客。
- 出租车还是必须安装车内监视器以及紧急信号灯,但是 Uber 等私有交通公司目前并没有此要求。预计明年市议会会再次商议 Uber 是否需要安装车内监视器。
- 确保 Uber 等私有交通公司以及出租车司机都购有200万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意外保险。
- 推翻2014年提出的改革方案,即分阶段取缔可买卖及出租的“标准的士牌照”所有权,有关计划将会被新例撤回。同时要求所有的士最迟在2024年全部安装方便残疾人士的设备。
在会上,庄德利表示:“目前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我们必须尽快地出台相关的管理体制来改变现状。而且,我们也根本不可能找出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
对此,市议员 Gord Perks 则回应称:“庄德利的新计划会让那些为 Uber 投资的亿万富翁和百万富翁们开心了。而真正受害都将是那些出租车司机以及乘客,乘客自身安全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Uber 加拿大公司的总经理 Ian Black 则表示,Uber 公司在新例法之下可以正常运行,“我们很高兴市议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今日对于多伦多的 Uber 司机以及使用 Uber 的乘客而言都是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