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车祸
移民八年,开车七年,遇到车祸三次。 有大有小;有过失,也有无辜。写下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经验与教训。给自己一个警醒;同时也提醒新,新、老司机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安全第一,小心驾驶”。
听到过多次,本地人报怨来自大陆的移民开车技术水平太差。当然也不排除移民中有开车很好的。我是这样给他们解释的。以我为例:八年前,国内有车的人还不是很多(不象现在,几乎人人有车)。我在国内没有开过车,对车的感觉仅限于坐公交,和出租车。三十多岁到了这儿才开始学车。这个年龄学车已经不象年轻人学车快了。开车从生到熟肯定要有一个过程。 哪象本地人,孩子从小就坐在车里被父母拉着跑。车就是他们的摇篮,在没学车之前对车就很有感觉了。象我儿子,他对爸妈的开车水平实在是看上眼。我想移民当中象我们这们的情况也不少吧。其实本地人发生的车祸不少于移民,但大多数是因为他们开车太aggressive,而不是技术的问题。
又跑题了,还是回到文章的题目上吧。
第一次车祸,让我学会看后视镜,特别是关键的时候,比如换线,过红绿灯,刹车等。
车祸发生在我刚刚学会开车半年后。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卡车追尾。我的后箱整个被撞了进去,后玻璃全部碎掉。记得当时整个人都吓傻了。 不知道哪个路人打了911。不到两分钟,警车、救护车、救火车就都到现场。我的车门因变形打不开。当我从侧门出来后,医务人员用手压我的脊椎,问我”pain?” 当时因为太紧张,英语也只是初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会摇头。他以为我没有听懂,竟然用很生硬的普通话问我”疼?”紧张加耳拙竟没有听出来他讲的是中国话。后来一个会说普通话的女警官被调来做了事故记录。最后判定卡车司机负有全面责任。
和一个朋友谈起这起车祸,才意识到发生车祸的主要责任在我。如果是有经验的司机, 这起车祸就不会发生了。
事情是这样的,当我要过十字路口,大约三十米左右(记不太清了)亮起了黄灯。那个时候多伦多的交通灯还没有计数器。现在所有的交通灯都有了计数器,大大减少了此类追尾事故的发生。 因为你可以根据时间的多少和你的距离决定你是否可以闯黄灯。我最初的决定是不减速闯黄灯。当时感觉那段距离特别长,在距交通灯十米处,我感觉已经闯不过去了,来了个紧急刹车,没有看后视镜。紧跟着我的卡车因刹车距离不够撞了上来。
这次车祸纠正了我的一个错误理念。尽管教车师傅一再嘱咐,每隔一二十秒要看一下三个后视镜。我自己认为左右后视镜作用比较大,内后视镜没有太大作用。当时还想,我就看好前面就可以,为什么要看我的后面?那是后面司机的问题。如果每个人都看好自己的前面,保持安全距离,就不会有追尾之类的事发生。理论上是正确的,但事实上很少有司机保持安全距离。前一阵因为要开公司的小型卡车,被送去参加培训。课程名字就叫”defensive driving”防卫驾驶。这就是为什么开车前后左右都要看到,目地是不撞到别人,也不被别人撞到。这就叫防卫驾驶。
第二次车祸,让我学会了扭头看盲点。
我开车不太习惯扭头看盲点,但我也不盲目地换线。 每次换线的时候,我会首先看内后视镜,然后侧视镜。 我会看侧视镜很多次,直到最早出现侧视镜中的车超过我以后,那个时候在我的盲点区就没有车了,然后再换线。就这样开车好几年,也没有过什么事。直到有一天换线噌了别人的车,才知道我那种方法有缺陷。事情就发生在那辆车在我的盲点区刚刚拐到主线上,我的方法就失灵了。由于速度很慢,噌的也不太历害。 车祸以私了,赔了对方一千多元了事。从此扭头看盲点成了必备步骤。这次车祸也影响了我再买新车的时候,升了一级,就因为它有盲点感应器。 这是后话。
第三次车祸,让我学会不要轻信别人,出了车祸立刻叫警察。如果警察不来,最好找到证据、证人来分清谁的责任。或者,双方当下签下责任书后,才能离开现场。
车祸发生在今年五月份。我从SHEPPARD转到ALLEN路上在最左线行驶的时候,被一辆右线上,从后面超过来的车噌到。我当时就只听到一声闷闷地响声,然后就看到我的右侧视镜掉了下来。这辆肇事车噌到我后,又开回自己的线,然后慢慢开到前面换到我的线,在我的前方停的下来。开车的是一个白人女士,车内后座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车是辆丰田VAN。当时一点预兆都没有,不知道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她并不是换线噌到我的车,而是从我的后侧面挤过来,她的左侧视镜噌到我的车的。后来我分析,唯一的可能就是她扭过头和儿子说话,方向偏离了她的线而没有意识到。
大家都知道,ALLEN路开头的限速是70KM。当时正是下班高峰期,所有的车都呼呼开得很快,没有一个愿意停下来。我也不敢贸然走到我车的别一边仔细的检查我的车。而且当时,我以为只有镜子掉了下来,问题也不是很大,所以没有叫警察。 因为听说既使叫911,如果损伤小于2000元,警察也不会来的。当时又是懊恼、又是着急。懊恼地是自己的车是一个才跑了几年公里的新车,着急的是因为车堵在那儿,有一些没有德性的司机朝我鸣喇叭。所以当时头脑也不怎么冷静。自己主观以为, 显而易见是她的责任,把她的信息都要来,去事故中心报告,保险公司肯定会赔付的。
那女司机也承认是 自己的错误,给了我她的驾照、保险号。我没有留我的任何信息给她。自己竟还幼稚地认为,就从这一点也可以判定是她的错。等到我把车开回家,才看到我的车右后侧门被撞了个很宽的划痕,前右侧门有一大块凹进去。当天就去了事故中心。 因为是德国车,事故中心预测的维修费要花五千。 打了电话给自己的保险公司。公司说等警察的事故报告出来,才能确定是否全部赔付我们(因为我们的保险有DEDUCTABLE的部分。而且责任的确定也决定了我的保险会不会涨。谁知等了好久,对方竟没有去事故中心报告。后来我老公总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又催事故 中心,最后终于有一名警察找到肇事司机。但是结果却完全出乎我的预料。对方指认是我撞的她。而且还说她的车只是左侧镜被噌了点漆,所以没有报案。警察根本不负责任,不去调查分析,就断定事故责任各一半。
事故的处理一波三折。 长话短说,在我老公的据理力争 下,我的保险公司确定不是我的过错,不给我们涨保险。车的维修费接近六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天真的我被事实闪了下腰。 这世上卑鄙的人还是大有存在的。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开车要小心 ,但是还是会有防不胜防的事发生。吃一堑,长一智。为了防止以后类似的事发生, 我自己打了一表格清单,列出了车祸以后应该做的事情。发生后一定不要慌,一定要在现场理清事故责任。只是我希望,那个放在车里的表格永远不要被 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