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车友说,与旁边车道的车一同并道,结果撞上了,万万没想到,最后交警判定,左车全责,车主感到非常委屈。
但是警方给出的理由是:右车驾驶员相对于左车驾驶员会更容易受伤。
到底谁该让谁?
你想要并线,对方也想要并线,两台车朝一起并,最后就摩擦了,一切都是不可预料的。所以从科学的角度上看一定要让右侧车辆。
下列情况要格外注意
1.就是刚刚说过的,因为右侧车辆容易受伤,一般在判定过程中,左侧车辆车辆需要负责。那就是A车需要负责。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要让左转弯车先行,如果碰撞,则右侧车负全责,即B号车全责。
3.在通过没有任何交通信号设施指示标识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时,一定要缓行通过,而且要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B车全责。
4.进入环形路口的车应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撞到的话一般B车要负主要责任。
5.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有让行标识的)要让优先通行标识的一方先行通过。
6. 最后,其实很多人都是不管有没有标识,有没有信号灯,只要有路口就掉头!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碰撞,肯定是掉头的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