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华人超市工作的屠夫上班当天就遭遇车祸受伤,因无法继续工作遂向保险公司领取收入替代金(Income Replacement Benefits,IRB)。休息半年后,当事人在没有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两度偷偷回超市工作,结果被保险公司派出的私家侦探发现,并录像作为证据,保险公司随后停发替代金,男子不服上诉,最终被驳回。
法庭文件显示,这个名字缩写为C. S. Z.的华裔男子在2015年9月18日受雇于一间超市的肉档,但开工当日即遇上车祸。C. S. Z.声称在意外中受伤,无法工作,并向案中答辩人保险公司Allstate 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索取替代金。
保险公司从2015年9月25日开始每周支付C. S. Z. 替代金210.57元,直到2016年2月7日停止。因为保险公司要C. S. Z.提供就业纪录﹑收入证明及医疗报告,以便计算替代金的数额,但C. S. Z.始终没有提交任何文件。
按照C. S. Z.作证的说法,他在事故发生前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10:00至下午6:00(或每天8小时)工作。然而,在交叉询问中,C. S. Z.的证词证明他的工作时间总是每天上午9:00至下午9:00,每周6天,每周总共72小时,二者互相矛盾。
另外,C. S. Z.提交证据显示,他在2016年2月8日至2016年3月21日期间第一次重返工作岗位,为期6周。如果申请人在6个星期内工作288小时,这意味着他每周工作48小时(或每天8小时),赚取现金2592元,这也意味着他在这段时间内每小时赚9元,与他声称的事故前每小时 3.51元的收入相差甚远。
最主要的一点是保险公司事后曾派人调查,并有录像证明,C. S. Z.接受评估时,不但可驾驶汽车,而且还先后在2016年2月8日至3月21日及8月9日至16日期间返回事超市打工,这与报告中他无法工作的评估内容有矛盾。
最终 the Licence Appeal Tribunal仲裁委员会驳回了C. S. Z.提交的身体功能无法胜任工作的评估报告,因为保险公司呈交的录像已清楚显示,C. S. Z.返回超市工作,故仲裁庭驳回C. S. Z.要求继续发放收入替代金和加发收入替代金的请求。
保险专业人士陈勇告诉51网记者,像C. S. Z.这样的情况在华人社区并不是个案,他接触过许多类似案例。陈勇说,派出私家侦探调查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他曾经接触过负责工伤赔偿的WSIB也会派出私家侦探调查,看受害人是否符合领取补偿金的条件。
比如有人在工作中受伤,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但是不影响去做一份简单的办公室工作,于是一边领保险金,一边打一份现金工,这样的作法是有风险的,一旦被发现,保险金立即停发。还有人车祸受伤后一边做理疗康复一边硬挺着去打工,或者做些与领取收入替代金条件不符的事情,这都是不明智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