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开车是挺猛的,刚开始开车的时候因为完全是新手,朋友们都不敢坐我的车,朋友形容我开车特别冲特别猛,胆子大。在高速上喜欢超车,不是因为喜欢玩刺激而是有的时候赶时间,有的时候没有耐心在高速上一直开100,总想要变到快车道开到120,可能是一种心理暗示。大学最后一年因为在尼亚加拉瀑布兼职的原因几乎每周都要从圭尔夫开车到尼亚加拉瀑布来回两个小时,在高速上经常超车,一般都开到120左右,有的时候开到125,记得有一天晚上11点下班,因为要赶着回圭尔夫和朋友碰面一路狂彪到140!开车一年了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有的时候违规闯红灯都没有被警察抓到过(加拿大不象国内会照相),在高速上超速行驶也没有被抓到过,开车有的时候玩手机也没有被警察逮到过,这种侥幸心理促使我一次又一次的“犯罪”,终于在今年的4月16号我成功地在高速上因为超速行驶被加拿大可爱地警察叔叔抓到了。
那天我住在我在瀑布朋友的家里,准备和她一起去多伦多买东西还有去吃我们想了很久的“水煮鱼”还有“辣子鸡”,是的,当天饿的不行了,满脑子想的就是去多伦多吃好吃的,一直提醒自己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就是要排除一切困难吃到自己想吃的美食,我承认我在美食面前特没出息哈。跟朋友在车里越聊越兴奋,美食的诱惑在潜意识里控制着我的右脚,右脚油门越踩越重,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超车一直在变道,直到我突然之间发现高速路边停着一辆警车,那个时候我减速已经来不及了,可能是女人的第六感,我突然感觉事情不妙,马上减速一直看后车镜看警车有没有追上来,好家伙,那辆警车也挺迅速的,我刚开过他,就从后车镜看见那个警车马上启动,警灯打开一直转,警铃一直响,在尼亚加拉瀑布通往多伦多的高速公路上追我。我看见警车追上来了在我后面亮着灯一直响我就马上变道把车停下来,心想完了,肯定抓我超速了,我停车熄火等待着警察叔叔过来。在加拿大开车如果被警察抓到了,车主停车后千万不要下车,因为加拿大或者说北美的警察会认为你下车是会攻击他们的所以如果你下车说不定警察都会掏枪出来,所以在北美如果被警察抓住了,什么也不要做,等着他们下车走过来找你。我打开车窗,那个警察走过来问我,“你知不知道你超速了?”我说我不知道,他又问 “这车是你的么?”我说是我的。他又说“这条高速是限制100的,你刚刚开到了130”,我说“是么?对不起我没有意识到”。我也没有解释什么,也没有说像我听说的那样使用美人计阿,或者使劲跟警察哭阿什么的,我很淡定。他问我要我的驾照,我就给他了,他回到了警车上,可能调出我的档案然后给了我一张罚单(如下图所示),走过来跟我说“因为限速100,你超了33,所以罚金是238,安大略省级法院已经起诉你在高速上超速行驶,你现在有三种选择,一是认罪然后付$238,第二种选择是承认自己有罪,但是可以找法院的和解员约时间见面看看这个案子有没有调解的空间,最后一种选择就是你认为你自己没有罪然后上法庭打官司。你有15天的时间决定你到底选择那种方式来处理这起超速案件”。我当时倒是没有想太多拿着警察给我的罚单就走了,很淡定很淡然,这张罚单完全没有影响我想要吃好吃的的心情,那天中午到多伦多点了好多好吃的,心想既然已经被抓到了罚单也开了不爽也没用,结果也改变不了,还不如活在此时此刻,享受美食给我的快感哈哈。
我之前有个好姐妹在高速开到145也被高速警察抓个正着,她当时就跟我说死不认罪,肯定是要打官司的,而且她也跟我说是打官司挺有意思的,所以我也蛮好奇的,没想到那姐们跟我说完一个星期后我就成功被抓了,所以当时我心理已经有答案了,虽然我心理承认我超速了,但是我肯定是选择第三选项的,一定要打官司的,死不认罪就对了。
这个图就是那个警察当时给我开的罚单,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我的姓名,车牌号,型号,驾照号,什么时间被抓到超速的,在哪里被抓到超速的,因为什么原因给我罚单。
当时罚单给我开完的第二天我就飞去温哥华了,等到我月末回到圭尔夫第一件事就是去法院通知他们我要上诉不认罪,他们让我填了一张表,说是会寄信给我通知我上法庭的日期。最有意思的就是那张表格上面有一项问被告人是否需要翻译,我打了勾,因为我朋友跟我说你一定要请求一个会说中文的翻译阿,到时候开庭的话你就假装你不会说英文然后你就让你的翻译帮你说,太逗了简直,西方社会什么都是特别的人性化,从这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出来。
在加拿大,任何的罚单还有你的驾驶记录都会跟你的保险联系上的,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收到罚单,不管是因为开车讲电话,闯红灯,或者超速,即使很少的罚金也一定要打官司的原因,因为任何一次驾驶不良记录都有可能让你的每个月的保险上升。因为我的年龄不大再加上是女生,然后车又是新车所以买的全险,所以我每个月的车保险差不多要330加币(收到罚单的时候还没有考G牌终身驾照,所以保险贵很多),如果有一次开车不良记录的话,当每年车主更新保险的时候被保险公司查到这一年车主有不良的驾驶记录,保险公司会决定相对对你的保金增加。我有一朋友开车打电话被警察抓住了每个月保险涨了25加币,一年半以后好像才拿掉。所以在加拿大如果开车违规,车主都特别害怕自己每月的保险会涨很多。第二个让车主害怕的就是有的时候拿到罚单就会相应的扣分,扣到好像10分左右的话就要吊销驾照了,就比如说按我超速33迈的话,如果我不打官司,我除了要付全额罚金之外,还要扣我四分。在加拿大,如果车主不认罪选择打官司,法院在开庭之前都会给你一个offer,其实就算是一个从轻处罚,因为从省级法庭来讲,他们并不希望被告选择上庭,因为上庭就意味着要有法官,政府是要给法官钱的,所以对政府来说,被告选择打官司对他们来说是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所以开庭前政府人员都会找你,跟你谈话,给你一个从轻处罚的单子,你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如果你选择接受的话那就不用开庭了你就可以直接走了,如果你选择不接受的话那么就继续等待上庭。奇妙的是,如果你执意选择上庭的话,如果当时抓你违规的警察,也就是原告没有到场的话那么这起案件就自动判无效!我有个朋友就是超速,被抓了,死不认罪要打官司,法院在上庭前给她的从轻处罚单子她不接受,她就是在赌那个抓她的警察不出现,结果那天那个警察因为有任务或者是在度假所以真的没有出现,她那起超速案件判她无罪,警察不到场就自动无效了,所以很多人选择上庭打官司也是因为赌警察不来呵呵,这也是看运气的。
法院五月初给我寄了张信,通知我我的开庭日期是在11月26号。收到后其实什么都不用管了,就等着开庭日期就好了。此图是我在八月份又收到了一张法院来的通知信,他们说因为一些原因我的开庭日期会被推迟,他们希望我在9月18号下午1:30去法院再跟他们约另外一个开庭时间。收到这种法庭来的信件哪敢不重视,9月18号我乖乖地提前来到法庭准备听从政府地下一步指示。
这个就是法庭,不大,但是还是很庄重的,当天好多人收到了上庭日期推迟的信件,大家都来到这个屋子来改时间,进入里面没有人大声说话,大家都有秩序地排队。
前面坐着那两个人都是省级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一个一个地叫名字。叫到我的时候坐在左边的女士对我说“你原先上庭的时期11月26号,是在Room 300, 法庭房间号300,但是那天法庭房间300号关闭因为内部原因所以我现在有其他两个时间供你选择一个在2014年3月份,一个是2014年的五月份,你选择哪个?” 我说选择五月份那个。她说好的,就叫我到她身后的长板凳上坐着等着,好像要等到法官的到来因为这些新日期要跟法官一个个核实的。我刚坐下10分钟吧,那个女的突然叫我的名字又让我过去,她说 “我看见你的罚单,你在2013年4月16日在通往多伦多的高速上规定限速最高100,你开到133,超了33,按照标准超速20-30迈都会罚238 加币,扣四分,超速会被记录到档案中,但是我现在可以给你”从轻处罚“,我可以把你的速度降到115,罚金40外加20手续费,不扣分,但是超速记录会在你的个人驾驶档案中存在3年,3年后记录会撤销,你接不接受?” 我当时听完有点懵了因为我以为今天来就是为了改下上庭时间的,谁知道政府法院今天就给我offer 从轻处罚的选项,我顿时有点反应不过来,那个女士看我有点迷茫马上跟我说没关系我给你时间想,想好了告诉我。我重新回到座位上开始上网查各种资料然后跟我身边一个女老外交流,那个女老外让我接受这个从轻处罚,她认为不扣分最好了,超速的记录不管怎样都会留在你的驾驶记录里几年的,要是分扣没了驾照吊销就更麻烦了。我其实心理也觉得这个从轻处罚不错,不扣分最好了,付$60加币也没有多钱,而且速度也给我减了,我当时唯一的纠结就是还是蛮期待或者想象那个抓我的警察不出现的,但是如果他出现或者我拖到明年,有可能明年我就拿不到这个offer从轻处罚了,哎,想想也不想再为这件事情来回折腾了所以干脆就接受吧,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决定接受这个offer了结了这个案子,因为这个offer确实不错的。
过了一会大家都起立,原来法官进来了,法官是一个气场特别强大的老头,满头白发,他一个个的名字叫,叫到谁的名字谁就要站到前面去面对着他,叫到我的名字的时候,他看了看记录其实基本就是跟我核对一下”犯罪“超速的经过,透着麦克风大声念了出来,几年几月几日在哪哪哪超速多少....说了好多,把我的”犯罪现场“基本又模拟了一变,声音老大了,下面坐着全是人,大家都能听到,我开始变的紧张。等法官说完,刚才给我从轻处理的那个女的站起来说 ”法官大人,这里有一份offer从轻处罚我已经跟被告交流过,速度可以降到115,罚金40外加20手续费,不扣分,但是超速记录会在你的个人驾驶档案中存在3年,3年后记录会撤销,我还不知道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offer从轻处罚”。她说完停下来看看我,我又看看她,再看看法官,我说我接受。那女的问我确定么,我说确定,然后她就坐下了。法官大人确定我接受后,就开始说什么如果被告接受的话她将不可以在申诉阿,其实我如果接受offer从轻处罚的话就意味着我已经认罪了,所以法官开始问我“你姓什么”“名什么”我回答她。”你2013年4月16日在尼亚加拉瀑布通往多伦多的高速上被拦下,因为超速“ ”是的“,”你要知道你如果接受这个offer从轻处罚的话你就不可以再申诉了“,”是的,知道“,”你要知道.......“ ”是的,知道“,”你要知道......“,”是的,知道“,”你要知道....“,“是的,知道”,.... .... “你是不是在限速100的高速公路上开到133, 超了33”, “是的”,“那你说你有罪还有没有罪”?,“我有罪,法官大人”,下面坐着的人都开始笑。法官又说“你知道不知道你在限速100的高速上开到133,这个速度是非常快的”?,“是的,我知道”,法官笑了来句“下次再开高速的时候你可以考虑穿轻一点的鞋子”。他说完对我笑了下,我也笑了,坐在下面的那些人都也笑了,那一刻我突然感觉我很享受站在被告的位置和法官对话,感觉很轻松,这些平常只能在电视剧里看见的场面我如今在加拿大异国也体验了一把,感觉很奇妙,真的觉得是一次很有趣的经历,原来在法庭上法官也可以跟“犯人”开玩笑。法官最后跟我确认了我的家庭住址还有让我再15天内付60加币的罚金后我就走了。
这个就是我的最后罚单,一共60加币。
从法庭回来后跟很多人讨论到底我接受那个offer从轻处罚对不对,有人说我做的决定是对的,不扣分最好,60加币罚款很低了,也有人说我不该接受,万一那个警察那天没到呢,还有的人劝我应该找律师,说律师可以把我的这个超速案件打掉,而且还没有记录。呵呵,说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承认有罪了。虽然现在还不知道每月的保险会不会涨,听说第一次驾驶违规保险公司都会给“警告”所以第一次不会涨保险,因为我现在的速度法院已经给我减到115,一般高速上的超速车道的车都开到120左右,所以保险公司不会涨我的保险,哎,不过谁知道呢,以后开车老实点吧,老天保佑吧。其实我现在开车已经老实多了,在高速也不怎么超速了,开车没有以前那么疯狂了,在此呼吁博友们开车不要超速,为了提前几分钟而超速不值得阿,不仅浪费时间,金钱,更重要的是精力。如果真的没控制住自己超速被可爱的加拿大警察叔叔抓到了,一定要选择上庭阿,虽然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但是真的是很棒的经历,会让你真正的知道发达国家的法制是这么的合情合理和人性化。罚单前几天已经交完了,我的超速上庭记也就告一段落了,从今天开始,发誓开始做一名合格的好司机了 yes!!!